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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讯息:南昌全面推进不动产“带押过户”
来源: 凤凰网      时间:2023-06-16 16:02:24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来源:南昌日报 全媒体记者 李海燕

6月15日,记者获悉,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南昌市司法局、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带押过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高不动产交易效率,降低不动产交易成本,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不动产“带押过户”工作。

按揭贷款当前无逾期可申请

据介绍,不动产“带押过户”是指卖方无需提前还贷,将处于抵押期间的不动产转移给买方。“带押过户”主要适用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公积金中心存在未结清的按揭贷款,且按揭贷款当前无逾期。买卖双方一方涉及公积金贷款的,目前仅限“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业务待后续系统及流程完善后再有序开展。

工作流程包括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涉及房屋交易的,须通过住建部门网签平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备案手续;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审批和“带押过户”的流程为买卖双方向贷款机构申请“带押过户”,与双方贷款机构签订相关协议,约定交易资金监管机构、卖方贷款机构收款账户等事项,卖方贷款机构出具同意办理“带押过户”的相关材料;买方申请贷款,贷款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审批,签订贷款合同。

《通知》提出,需自愿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自愿选择公证、托管等资金监管方式,办理资金监管手续;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买卖双方及相关贷款机构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一次性办理“带押过户”登记手续。资金划转及结清,资金监管机构确认交易完成后向买卖双方及卖方贷款机构确认卖方未结清贷款应划转金额后,将监管资金划转至卖方贷款还款账户,剩余款项划至卖(买)方个人银行账户。值得注意的是,买方使用自有资金购房无需贷款的情况,可参照以上部分流程进行操作。

各有关部门和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额外费用

《通知》明确,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和贷款机构贷款业务协同,实现“转移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同时,推进不动产预告登记业务办理,优化登记流程,提供常态化“带押过户”登记服务。江西银保监局要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加强对银行机构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的指导和监管。各银行机构应积极响应,围绕“带押过户”贷款业务新特点,加快贷款业务流程改造。同时,各银行机构应加强与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对接,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安全审慎选择业务模式,防止出现债权或抵押权悬空风险,稳妥有序推进不动产“带押过户”服务。

《通知》提出,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是为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买卖双方交易负担,全市各有关部门和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嫁成本,收取额外费用。要统一思想,深化协同,畅通部门会商协调渠道,定期交流沟通,规范业务运行,强化风险管控,推动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率先实现,并逐步向跨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推动住宅类不动产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拓展。要充分利用政务窗口、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做好“带押过户”模式政策解读、服务指引,让群众知晓并充分了解“带押过户”登记和金融服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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